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房屋建筑进行结构的安全鉴定?
一个就是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时候。现在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设计使用年限一般50年的居多,普通的住宅或者办公楼,一般是在66年以后建的,就是已经达到了设计使用年限的,这部分都是要进行房屋的结构安全鉴定的。再一个就是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者抗震设防要求有所提高的。未考虑的呢就是基本上76年以前有一部分建筑是没有考虑的。还有就是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提高的主要就是学校医院还有幼儿园等,从原来的丙类建筑变成乙类建筑。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使荷载增大的,抗震设防类别提高的,或未按照规定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降低了房屋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这个主要就是结构改造引起的,很多这种拆改啊,或者使用功能改变啊这部分。主体结构出现明显的受力裂缝或者是钢筋钢材的锈蚀及变形损伤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损伤和变形的。毗邻的建筑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和结构安全与抗震性能的。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因事故导致结构整体损伤或者房屋建筑灾害损伤修复处理之前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涉及不同年代、按照不同版本规范设计的、不同结构体系的建筑。由于历史的原因,现有建筑存在诸多不规范、不合理之处,在建筑抗震鉴定过程中,经常出现对标准适用范围、参数取值等理解错误、机械套用条文的问题,导致鉴定结果出现较大偏差。
现行我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对抗震设防类别的规定,将现行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同样可分为标准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相关标准对单跨框架的要求:(1)框架结构,否则应为单跨框架结构。(2)当房屋端部未布置多跨框架时,房屋端部至第一榀多跨框架的距离不大于表中间距的1/2。
对房屋建筑进行抗震能力检测时,一般的房屋建筑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的规定,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对房屋建筑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目前,我国在抗震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两个等级的区分,其中第一级主要包括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以及局部构造等为主,第二级别则是以抗震能力指数为指标来进行具体的判定。从这两个方面上看,如果第一级鉴定没有达到标准,就应该进行第二级鉴定。可见,抗震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7月19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依法应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建设工程,由所有权人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
该处的‘依法’是指依据防震减灾法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这五类既有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相应机构进行抗震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采用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条例》规定,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已经建成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时,应当经充分论证后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无小事。为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意识,做好“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就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查整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9月29日,上海某学院对附属学校开展房屋抗震防灾安全工作检查。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附属学校都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并特别强调落实日常安全巡查,随时要保持高度的安全隐患警觉性,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钢结构厂房抗震检测,符合鉴定标准相应要求的房屋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否则评为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需要采取措施。一般来说优质大理石板材的抛光面应具有镜面一样的光泽,能清晰地映出景物。但不同品质的大理石由于化学成分不同,是同等级的产品,其光泽度的差异也会很大。当然同一材质不同等级之间的板材表面光泽度也会有一定差异。大理石板材的强度、吸水率也是评价大理石质量的重要指标。一观即肉眼观察石材的表面结构。一般来说,均匀的细料结构的石材具有细腻的质感,为石材之佳品;粗粒及不等粒结构的石材其外观效果较差。石材由于地质作用的影响常在其中产生一些细微裂缝,石材Zui易沿这些部位发生破裂,应注意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