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定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具体来说,对于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或根据新标准有所调整)以下;对于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或根据新标准有所调整)以下。
一般纳税人:则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例如,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二、税率与计算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征收率一般为3%(除出租、出售不动产征收率为5%外),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为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则根据具体业务类型有所不同,包括6%、9%、13%等几档。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即采用“抵扣制”计算税金。
三、发票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购买货物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购进货物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四、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在账务处理上,增值税需要进入产品的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小规模纳税人在收到发票后,通常将原材料的含税金额全额计入产品成本。
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将增值税进项税额从产品成本中分离出来,只将不含税金额计入产品成本。这样做有助于更清晰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成本。
五、税收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享有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额、降低征收率等。
一般纳税人:不直接享有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税收负担。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认定条件、税率与计算方式、发票使用、账务处理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国家对不同类型纳税人在税收政策上的区别对待和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