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抬头怎么办理?原产地证上双抬头要怎么显示?代办双抬头原产地证
申请一般原产地证(CO),提单上的发货人为B公司,因为B公司没有在上海贸促会申请注册登记,所以申请CO只能由A公司来申请, 显示了双抬头(A公司VIA B公司,同时也是双地址(两个不一样的地址)。现在拿到CO,不过还没盖章,可不可以盖B公司的章?如果盖B公司的章的话,能不能顺利清关,有没有什么问题?还是说按申请的A公司来盖,盖A公司的章?
答:A公司申请的产地证,必须盖A公司的章。证书是A申请的,以A的名义办理,A O/B B,也就是A代理B出证。
办理的双抬头原产地证不会影响清关的,正常使用。
除了FORME东盟原产地证不能使用双抬头形式,其余的产地证都可以使用双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