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以下是对两者区别的详细分析:
一、定义差异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仅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以全额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成本、费用的影响。
二、征税范围差异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等。具体来说,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都需要交纳增值税。
营业税:征税范围则包括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三种。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都需要交纳营业税。
三、计税依据与税率差异
增值税:是价外税,即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具体项目有所不同,但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主要包括13%、9%、6%等几档。
营业税:是价内税,即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得出应纳税额。营业税的税率则根据税目来确定,从3%到20%不等。
四、征收部门及收入分配差异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五、其他差异
发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而营业税发票则不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在印制、内容、联次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纳税义务:增值税和营业税在纳税义务上也有所不同。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则是对特定行为(如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进行征收。
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定义、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征收部门及收入分配、发票使用以及纳税义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使得两者在税收体系中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