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 Hazardous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联和多二(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二,多联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ROHS 2.0主要内容如下:
—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
— 将医疗及设备纳入ROHS管控范围;
— 增加第11类产品,即不被原先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 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DIBP、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识要求。
RoHS2.0和RoHS十项是一样的,RoHS2.0就是RoHS十项。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