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规定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实施。环保部提出新标准要分期实施: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 年 1 月 1 日 ,全国实施新标准。按照环保部要求,北京市作为批实施城市之一,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在 2013 年 1月 1 日起 按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向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服务。
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有哪些变化?
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变化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了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两项污染物控制标准;二是加严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等污染物的限值要求。随之相应的,对于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转要求也提高了。
新标准中二氧化硫(SO2)的标准限值没有变化,北京的二氧化硫(SO2)控制情况怎么样?
此次新标准中二氧化硫(SO2)的浓度限值没有变化,年均浓度限值为60微克每立方米。北京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自2004年达标以来,一直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目前在28微克每立方米上下。二氧化硫(SO2)的主要来源是燃煤,对于北京这样的超大型北方城市而言,二氧化硫(SO2)的年均浓度水平在北方冬季供暖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可以与很多沿海城市持平,这与北京连年采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平房“煤改电”等工作密不可分。执行新标准后,北京大多时间的首要污染物将是细颗粒物(PM2.5),治理细颗粒物(PM2.5)的很多措施也都对二氧化硫(SO2)的削减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