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是日本导入GHS的法规,并于2010年上追加了MSDS和分类标签有关规定,以规范日本国内MSDS编写及内容要求。
·毒物及剧物取缔法
对日本关于MSDS中物质归类做出规定
·化学物质排出把握管理促进法
英文简称PRTR法,是日本针对化学品MSDS的编写及使用所出台的法律条文。为日本化学品提供了MSDS与安全标签要求与依据。
·消防法
·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质污染防治法
报告编制
编制的难点
除了测试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外,测试化学品的毒理数据费用太高。如果化学品是复合品或掺有添加剂或存在反应副产品,那么编制者就很难对该产品毒理性能做出正确的评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MSDS存在错误或失实,或故意隐瞒有害信息,造成用户的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用户往往要求MSDS的提供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制的MSDS必须符合买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不同的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不同的州(例如:美国)都有自己对MSDS的不同要求。一些数据或名录也会经常变化(例如,ACGIH每年一次公布新的接触阈值,NTP每两年一次公布新的致癌物质名录),使得编制符合要求的MSDS更为困难。
其它编制
目前国内非危险化学品不需要编制MSDS,很多材料在经过多年的使用后才被发现其潜在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很有可能是不可逆转的毒性。国外要求几乎所有的化学品都需要MSDS,建议企业非危险化学品也做MSDS,以便于将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现在,国内不少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编制MSDS(SDS):一是抄袭国外大公司相同产品的MSDS(SDS);另一种是通过购买少量国外相同产品,从而获得卖方提供MSDS(SDS),把它改成自己产品的MSDS(实际上,不购买卖方的产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国公司均会提供他们产品的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