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危房改造安全检测费用明细
①对墙、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当其实测值大于标准规定所列的限值时,若该位移与整个结构有关,取与上部承重结构相同的级别作为该墙、柱的水平位移等级;若该位移是孤立事件,则应在承载能力验算中考虑此附加位移的影响。若验算结构不低于bu级,仍定为bu级;若验算结果低于bu级,根据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②对偏差或其他使用原因造成的柱(不包括带壁柱)的弯曲,当矢高实测值大于柱的自由长度的1/500时,应在其承载能力验算中计入附加弯矩的影响,按照本节1)所述的原则评级。
③ 对拱或壳体结构构件,出现下列位移或变形,可根据其实测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a) 拱脚或壳的边梁出现水平位移;
(b) 拱轴线或筒拱、扁壳的曲面发生变形。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评定时,应分别检查受力裂缝和非受力裂缝。
对于受力裂缝,出现些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为cu级或du级:
(a)桁架、主梁支座下的墙、柱端部或中部出现沿块材断裂(贯通)的竖向裂缝。
(b)空旷房屋承重外墙的变截面处,出现水平裂缝或斜向裂缝。
1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鉴定评级
1、地基基础——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房屋整体无明显倾斜趋势,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明显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迹象和变形,上部主体和围护结构无明显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变形和裂缝等;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木梁、木柱普遍有不同程度的腐朽,个别木质构件剔除外部木材后发现内部腐朽严重,颜色呈深褐色,木材易被捻成粉末,均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4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
3、围护结构构件——墙体、门窗等外观现状基本完好,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构件的结构形式、受力条件、制作方法、制造技术、受力方式不同 ,其危险值也各不相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所指的构件,是指房屋的承重构件; 所指的结构 ,系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受力体系
危险性鉴定评级如下:
1.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经现场调查,房屋周边无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上部结构未出现因不均匀沉降导致的砌体开裂等特征、房屋整体未出现明显位移。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地基危险性等级评定为非危险状态。 2.第二阶段(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
①基础危险性鉴定经现场调查,建筑物周边地面发现明显沉陷。因基础老化导致上部结构出现明显倾斜、位移、裂缝。基础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②上部承重结构 (1)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7.50‰,依据((JGJ125-2016)第5.3.3.6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2)部分承重墙产生裂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依据(JGJ125-2016)第5.3.3.2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3部分承重墙表面风化、剥落、砂浆风化。依据(JGJ 125-2016)第5.3.3.3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较多危险点,显着影响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构成整体危险,其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用现行的工程设计软件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验算分析经常遇到的问题是“超规范”,如:应力比大于规范规定、实际配筋数量不足等。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可能是现计算模型与原设计计算模型差异所致,也有的是新的设计规范提高了设计要求 所致,更多的是上述两种原因同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