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检测机构及口罩生产企业发现,依据GB2626-2006的标准测试方法进行测试时出现了种种操作上的问题。如进行KP类过滤元件的加载测试的过程中:对KP类滤料,若当滤料上累积颗粒物的量达到(200±5)mg,但效率出现了下降,检测应一直持续到效率停止下降为止[4]。在实际测试时,由于检测设备的分辨率与所测滤材的实际过滤效率的影响,常常会难以刚好测得加载量为200mg时的过滤效率。判断其在加载过程中过滤效率是否持续下降缺乏具体的标准依据。当前的呼吸器生产企业的技术能力已经非常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的把控越来越严格,完备的标准的检测操作程序是产品质量的基础保障。建议GB2626能够将具体的检测方法与操作不断完善,以指导企业与检测机构进行准确有效的测试,从而更好地保证我国呼吸器的产品质量。多年来,GB2626-2006的实施对于我国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质量标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及规范作用。时代正不断发展,国家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大,口罩生产企业经营不断改善,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我国呼吸防护用品的消费需求大幅增长,民众对于呼吸防护产品的期望会越来越超越GB2626-2006中规定的的质量标准。为了使我国呼吸防护类产品更符合现实的应用需求,并且更好地引领呼吸防护行业的发展,GB2626还需要不断优化。(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或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2)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檐,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或斜戴。
(3)不能私自拆卸帽上部件和调整帽衬尺寸,以保持垂直间距和水平间距符合有关规定值,用来预防冲击后触顶造成的人身伤害。
(4)严禁在帽衬上放任何物品。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机构。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5)安全帽必须有说明书,并指明使用场供作业人员合理使用。
(6)应经常保持帽衬清洁,不干净时可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用完后不能放置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和有化学溶剂的场所。
(7)使用中受过较大冲击的安全帽不能继续使用。
(8)若帽壳、帽衬老化或损坏,降低了耐冲击和耐穿透性能,不得继续使用,要更换新帽。
(9)防静电安全帽不能作为电业用安全帽使用,以免造成静电。
(10)安全帽从购入时算起,植物帽一年半使用有效。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层压帽和玻璃钢帽两年半、橡胶帽和防寒帽三年、乘车安全帽为三年半。上述各类安全帽超过其一般使用期限易出现老化,丧失安全帽的防护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