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血糖功能保健食品中违禁药物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上11种物质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禁止在食品(含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2.降血糖功能保健品中违禁药物的检测
检测项目 检验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或说明 马来酸罗格列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瑞格列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格列喹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甲苯磺丁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盐酸吡格列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格列美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格列齐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格列本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格列吡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件2009029 不得检出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保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名单》。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包括:
1.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可能非法添加“xi布曲明、ma黄碱”等;
2.声称辅助降(调节)糖功能产品,可能非法添加“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等;
3.声称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产品,可能非法添加“那红地那非”等;
4.声称增强(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可能非法添加“那红地那非”等;
5.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可能非法添加“地xi泮、硝xi泮”等;
6.声称辅助降(调节)血压功能产品,可能非法添加“阿替洛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