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软件企业/产品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1依法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 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评估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与服务要求
1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2软件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b)软件产品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依据GB/T 16260.1和GB/T 25000.51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b)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报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 c)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https://www.datoip.cn/